行政诉讼网logo

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纠纷,如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17日 13:24:39

字号:[-缩小 默认 +放大]

【行为内容、相对人等】

适用于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项目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37条

(三)《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6项

(四)《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令2004年第9号)

【处理程序、申报材料】

一、申请材料目录

(一)商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申报文件(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二)外资银行外债规模申请报告,包括上年度业务经营概况、外债规模及当年外债余额情况,上年度外汇资金来源情况,本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及用途说明,近三年中长期外汇贷款总量情况等(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三)本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表(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四)本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五)上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附表

二、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按办事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登记。

(二)网上登记完成后,申请人可选择将申请材料邮寄或现场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

(三)政务服务大厅收到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四)承办司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五)承办司局办理并作出审批决定。

(六)审批文件通过机要渠道送至来文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将审批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相关案例】

暂无

责任编辑: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相关标签:

本文内容均来自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或者行政机关网站以及互联网知识整合,如有内容陈旧或者错误,请联系行政诉讼服务平台,以便提供更好的阅读体验。 本文地址:http://www.xzssw.cn/bmzq/buwei/733.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