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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纠纷,如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21日 11: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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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内容、相对人等】

适用于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项目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处理程序、申报材料】

暂无

【相关案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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