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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办理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13日 17: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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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赔偿法办理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国家赔偿的办理程序是:

(1)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的;

(2)赔偿机关自受到申请书应当立即审查,并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3)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

2、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二、国家赔偿质证程序

质证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分别陈述,复议机关进行说明;

2、审判员归纳争议焦点;

3、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分别出示证据,发表意见;

4、询问参加质证的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

5、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就争议的事项进行质询和辩论;

6、审判员宣布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认识一致的事实和证据;

7、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最后陈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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