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造成国家赔偿的算滥用职权吗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13日 17: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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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国家赔偿的算滥用职权吗
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造成国家赔偿的就算是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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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
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因此,在法律上对于这个问题也有明确的规定,我们需要从法律的规定上进行了解才能清楚是什么意思。大家就要对滥用职权有一定的了解,才能清楚法律对于这方面的规定大家需要仔细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行政诉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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