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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要求工商管理机关赔偿吗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13日 17: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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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要求工商管理机关赔偿的情形: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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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五)违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赔偿的范围:

任何一种赔偿都是对行为后果补救,无行为、无损失则无赔偿。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赔偿法》并没有针对抽象的立法设定国家赔偿责任,只针对具体的行政和司法设定了国家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监狱管理职权时,违法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由此可见,国家赔偿实际上政府实施非法行为,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但国家并非私法上赢利机构,它只能以所有

纳税人交纳的税款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实际上是一种最为典型的公共负担。

国家赔偿以支付

赔偿金为主要形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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