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损害国家赔偿标准将由司法解释确定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13日 17: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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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
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73.10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26.35元。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
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
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5月19日公布,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
平均工资为97379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73.10元。另据《最高人民
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2款,各级检察机关自5月20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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