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的范围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24日 10: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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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赔偿诉讼适用的范围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者。
2、有一个明确的被告。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执行行政权力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依据。原告提出赔偿诉讼,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被起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行政诉讼法的管辖权规定适用于行政赔偿诉讼的管辖权。
5、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是原告单独提起赔偿请求,必须先由赔偿义务机关处理。
6、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范围内提起诉讼。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当事人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侵权行为被确认为确认为非法之日起计算。逾期或者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期满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1、根据中国法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的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2、如果一个案件提起诉讼房地产超过20年从之日起行政行为,和其他案件提起诉讼超过5年从之日起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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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2007)一中行初字第4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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