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1日 17: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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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是不存在复议中止情形的,行政复议期间,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二、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二)行政机关对
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
仲裁或者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不具有
强制执行力的有关双方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处理”.
(三)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四)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
(五)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六)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七)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八)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是不存在复议中止情形的,行政复议期间,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行政诉讼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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