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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处分可以行政复议吗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1日 17: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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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处分可以行政复议吗

1.《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

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

仲裁或者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

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基于行政隶属关系依法作出。它具有强烈的约束力,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可以

强制执行。但因其不受司法审查,故被处分人不服行政处分,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章 不服处分的申诉第四十八条 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

所以受到行政处分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当申请复核或申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我们受到了处分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通常是我们对处分表示不服的时候就可以进行申请,在这个时候我们如果有比较重要的证据的话,一般会推翻之前的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行政诉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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