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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考生状告市教委 法院: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1日 17: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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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小张认为市自考办取消现场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让他多花了两元钱,侵犯了其利益,把市教委诉至

法院。昨天上午,西城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

2005年7月,考生小张通过邮政储蓄网点报名方式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交纳了报名手续费两元。随后,小张向

北京市自考办提出恢复自考现场报名的要求,在其要求未得到满足的情况下,继而向市教委提出申请复议,要求确认该报名方式迫使他为报考而支付邮政业两元有偿报名费

侵权。后市教委对该复议申请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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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北京市自考办实行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电话报名、邮政储蓄报名的报名方式,没有直接侵害自考考生的合法权益,该行为不是,因此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所以判决维持市教委对该复议申请作出的不予受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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