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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时能提交新证据吗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1日 18: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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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时能提交新证据吗

能。对于行政赔偿案件中,行政超过举证期限后再补充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另外,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

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

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根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行政赔偿时是否能提交新证据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答案是肯定的。实际上,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如果行政超过举证期限,是可以再补充新证据的。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行政诉讼网提供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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