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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证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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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吊销证件属于

行政强制措施吗

吊销证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

行政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

执照;

(六)

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

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

2、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为前提;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没有必然联系。它可以针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也可针对相对人的合法行为。

3、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它是为保证最终行政行为的作出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它没有到达对事件最终处理完毕的状态。如扣押财物,扣押本身不是最终的目的,它是为保证尔后行政处理决定的最终作出和执行所采取的临时措施。行政处罚则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它的作出,表明该行政违法案件已被处理完毕。如没收财物,它表达了行政主体对该财物的最终处理。

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吊销证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而执照是属于证件的一种,如果读者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行政诉讼网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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