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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如何执行行政拘留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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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院期间如何执行行政拘留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做出行政拘留决定,而违法行为人得病住院,可以暂缓执行,等恢复执行条件后,再恢复执行。

期间,办案单位可以责成被执行拘留人提供人保,或者每日收取200元的人民币做为

保证金。

如果是财保的,在执行完拘留后,应全额退还被执行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的规定,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是指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二、执行行政拘留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

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

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

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

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

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

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违法行为人得病住院那么可以暂缓执行的,等到病人痊愈之后再执行,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以上这些行政诉讼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行政诉讼网相关律师。

责任编辑: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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