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网logo

行政强制的法定期限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35:17

字号:[-缩小 默认 +放大]

行政强制期限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时限内,既不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6个月期限后,在3个月内任何一个时间段内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若超过3个月的最长期限再申请执行,法院就不再受理。

一、新修订的《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行政判决书下达之后,当事人应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超过了行政复议的时间,并且也没有进行起诉的话,一定需要在法院规定的时间执行判决,否则就可以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行政诉讼网相关律师。

责任编辑: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本文内容均来自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或者行政机关网站以及互联网知识整合,如有内容陈旧或者错误,请联系行政诉讼服务平台,以便提供更好的阅读体验。 本文地址:http://www.xzssw.cn/xzqzcs/10850.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