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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遵守什么程序要求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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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行政机关申请

法院

强制执行应遵守哪些程序要求?

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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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在当事人不申请行政复议和不提起行政诉讼期限届满三个月内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一般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向行政机关所在地基层人同法院提出,其他重大复杂特殊的执行案件管辖按法律规定。

(四)应当向申请执行的法院提供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当事人的意见、催告记录、执行标的情况等有关材料。

(五)因情况紧急,为保障公共安全,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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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第四十六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依照本法第三章规定办理。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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