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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汽车管理部门相关责任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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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汽车管理部门相关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等。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以及乘客评价信息等。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公安等部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

网约车司机禁入名单

一、重大犯罪禁入:

在逃人员、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强奸罪、猥亵罪、拐卖罪、

绑架罪、

抢劫罪、

毒品犯罪、

故意伤害罪、

盗窃罪、扰序罪、淫乱罪、

交通肇事罪、

危险驾驶罪。

二、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禁入: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结伙殴打、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猥亵他人、吸食、注射

毒品的、向他人提供毒品的、教唆他人吸毒。

三、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禁入: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涉牌涉证类违法、无照驾驶、其他扣12分的违法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行政诉讼网进行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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