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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不予注册医师资格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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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不予注册医师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下不予注册医师资格的情形包括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医生夸-大病情属于医疗欺诈吗

实际中,构成医疗欺诈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以虚构或夸-大病情、过度医疗为手段;

2、以诱使患者支付非必要医疗费用,取得财产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

3、在其医疗水平和能力范围内明显可以避免误诊而积极追求的;

4、给患者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侵害或给患者财产权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如果医生看诊时,确实符合以上情况的,那么即属于医疗欺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规定,构成医疗欺诈将承担以下的责任:

1、追究医疗机构的

民事责任

民法典对欺诈行为订立的合同提供请求变更和撤消的选择,对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有过错责任。因此,受有损失的患者可以请求撤销医疗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追究医疗机构的刑事责任

根据欺诈的具体情况,将可能构成以下的犯罪,如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合同诈骗罪、

虚假广告罪等。

3、追究医疗机构的行政责任

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欺诈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并且,故意向患者出售假药、劣药,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另外,利用非法的价格手段诱骗患者进行交易,也同样会受没收、罚款或者吊销资格证处罚。

以上就是行政诉讼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下不予注册医师资格的情形包括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等。如果读者在遇见其他问题,可以来行政诉讼网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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