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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中能和解吗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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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强制执行中能和解吗

1、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是可以进行和解的,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行政机关可以恢复

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二、能够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能够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包括: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等。

2、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

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是可以进行和解的,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等,但如果当事人不按和解协议进行履行的,需要恢复原执行程序。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行政诉讼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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