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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有精神赔偿吗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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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有精神赔偿吗

对行政相对人所受到的损害,只针对部分权益,赔偿部分损失,具体的为:

(1)对人身权、财产权给予赔偿,对其他权利的侵犯不予赔偿。只赔偿物质损害,不赔偿精神损害的,物质损害的具有特定性、确定性和可计算性,属于的赔偿范围。

(2)精神损害如因名誉权、荣誉权的侵害,以及因人身受侵害导致精神达到痛苦等,因其不具有可计算性和的确定性,我国现阶段对其的是不给予金钱赔偿的,主要是考虑到国家的财力。

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进行行政诉讼,如果确实对对方的精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的话,这个时候是需要进行精神赔偿的,费用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进行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行政诉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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