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国籍船舶或飞机从事海上搜救审批纠纷,如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22日 17: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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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内容、相对人等】
适用于外国籍船舶或飞机从事海上搜救审批项目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外国派遣船舶或飞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或领海上空搜寻救助遇难的船舶或人员,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对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管的主管机关”。
【处理程序、申报材料】
暂无
【相关案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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