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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公务员超生如何处罚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13日 16: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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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职公务员超生如何处罚

公务员违反

计划生育政策,违法超生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三十三条 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公务员处分的种类及其期间是怎样规定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警告的受处分期间是六个月。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记过的受处分期间是十二个月。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记大过的受处分期间是十八个月。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降级的受处分期间是二十四个月。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撤职的受处分期间是二十四个月。

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在职的公务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但随着生育政策的放开,怎样处罚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行政诉讼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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