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法医病理学鉴定案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17日 16: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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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法医病理学鉴定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8日,王某在钱某位于XX区出租房屋内死亡。
【鉴定过程】
按照《法医学尸表检验GA/T 149-1996》、《法医学尸体解剖 GA/T 147-1996》、《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 GA/T 148-1996》,对王某的尸体进行了检验。
尸体解剖:尸斑鲜红色;胸部肌肉呈鲜红色;心包腔内少量红色液体。余未见明显异常。
器官检查:心脏重290克。心外膜光滑。心内膜光滑。心室肌厚:左1.2厘米,右侧0.2厘米,各瓣膜周径如下:三尖瓣13厘米,肺动脉瓣7.5厘米,二尖瓣10厘米,主动脉瓣6.5厘米;左冠状动脉前降支距开口3厘米处起走行于肌层内(极少量),长度0.4厘米;右冠状动脉主干及分支未见异常。左肺重505克,体积:23厘米×12厘米×5厘米,表面光滑,切面见淤血,呈暗红色;右肺重660克,体积:24厘米×15厘米×5.5厘米;表面光滑,切面见淤血,呈暗红色。气管及支气管腔内见少量冰渣样物。其余器官大体未见明显异常。
组织学检查:心外膜局部可见少量淋巴细胞浸润,心外膜下可见较多脂肪组织;肌层内可见散在肌溶灶,部分心肌纤维呈波浪状改变;间质疏松,部分血管淤血,局部见少量淋巴细胞,未见出血等异常;窦房结未见出血及炎症反应,窦房结动脉未见异常;窦房结区域可见脂肪组织浸润,未见出血及炎症反应,房室结动脉未见异常。胸膜局部轻度增厚;大部分区域肺泡腔内充满伊红色水肿液,部分肺泡腔内见脱落的肺泡上皮细胞及腐败气泡,局部肺泡扩张,肺泡壁变薄,呈气肿样改变,局部肺泡萎缩;部分肺泡壁毛细血管淤血,间质血管淤血,局部见淋巴细胞,未见出血等异常;双肺肺门支气管管腔内可见脱落的粘膜上皮细胞、粘液及少量植物细胞成分,粘膜下层局部见炎症细胞浸润,以淋巴细胞为主,粘液腺增生;小支气、细小支气管管腔内可见脱落的粘膜上皮细胞。多器官慢性炎症反应(支气管、胃、肠)。多器官淤血水肿(心、肝、脾、肺、脑)。余未见明显异常。
毒物分析:所送检材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所送检材血液、胃内容物中未检出常见安眠镇静类药物、杀虫剂、毒鼠强成分;所送检材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为65.2%。
【分析说明】
据委托书介绍:2017年11月8日,王某在钱某位于XX区XX路XX弄XX号XX室的出租房屋内死亡。
根据系统的尸体解剖和详细的病理组织学检查,王某全身体表及各器官未见致命性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电击尸体征象,结合现有案情,综合分析,可排除王某因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电击死亡。
根据本鉴定中心毒物分析结果,王某血液和胃内容中均未检出乙醇、常见安眠镇静类药物、杀虫剂及毒鼠强成分,结合现有案情,综合分析,可排除王某因上述毒物急性中毒死亡。
本鉴定中心毒物分析结果示:所送检材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为65.2%。据《法医毒理学》第5版(刘良主编)记载: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达到50%以上即可致死。本案例中,死者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为65.2%,可以直接导致死亡。
尸体解剖及组织学检查见胸部肌肉呈鲜红色,多器官淤血水肿(心、肝、脾、肺、脑),符合一氧化碳中毒的病理学改变。
尸体检验见支气管腔内少量异物吸入(植物成分),符合一氧化碳中毒后出现呕吐所致。
综上所诉,根据法医学尸体检验、病理组织学检验、法医毒物检验结果,结合委托单位提供的案情,综合分析认为王某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鉴定意见】
王某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推荐理由】
【专家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