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网logo

能否跳过行政复议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1日 17:22:17

字号:[-缩小 默认 +放大]

能否跳过行政复议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跳过行政复议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

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当事人是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如果要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出。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行政诉讼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行政诉讼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
#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行政诉讼网律师#

责任编辑: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本文内容均来自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或者行政机关网站以及互联网知识整合,如有内容陈旧或者错误,请联系行政诉讼服务平台,以便提供更好的阅读体验。 本文地址:http://www.xzssw.cn/uncategorized/7112.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