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网logo

行政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划分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17日 17:17:17

字号:[-缩小 默认 +放大]

普通诉讼时效。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3个月。《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网

特殊诉讼时效。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其中有15日邮政法、统计法、水污染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等、30日渔业法、森林法、土管法等;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其中有5日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30日海关法、3个月

专利法。

最长诉讼时效。由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期限很短,不利于行政相对人顺利地行使权利,所以,最高法院在2000年3月10日施行的若干解释中,将行政诉讼最长时效分为两种:一是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2年。即第41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二是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5年。即第4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里的2年、20年和5年是对行政相对人起诉权的最长保护期限。

行政诉讼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
#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行政诉讼网律师#

责任编辑: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本文内容均来自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或者行政机关网站以及互联网知识整合,如有内容陈旧或者错误,请联系行政诉讼服务平台,以便提供更好的阅读体验。 本文地址:http://www.xzssw.cn/xzcfgl/4415.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