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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主体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1日 17: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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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复议中主体是怎样规定的

1、行政复议是我国司法体制中化解纠纷的一种制度。其主体是由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构成的。被申请人主要是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可以是原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上一级行政机关,选择权在原告一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复议法》

第十条 【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和被申请人】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的申请方式是什么

1、书面申请的,请按下列格式书写;

(1)文书名称(

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单位、电话);

(3)被申请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4)行政复议请求5、事实和理由6、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如向市政府申请,可写“此致

北京市人民政府”);

(5)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6)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2、口头申请的,由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人员当场用“口头申请记录”纸记录;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途径;

(2)复议请求;

(3)主要事实和理由;

(4)被复议机关;

(5)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时间;

记录完毕,申请人认为记录无误,签上自己的名字。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行政诉讼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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