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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时提出赔偿怎么规定的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1日 17: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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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复议时提出赔偿怎么规定的

1、行政复议时,提出赔偿的规定如下: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

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的,应当给予赔偿。

(2)、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

二、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两类。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有五种:(1)违法拘留或者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有四种:(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

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

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的,应当给予赔偿;申请复议时,没有主张赔偿的,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行为后,应当主动给予赔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行政诉讼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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