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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行政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有什么要求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1日 17: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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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行政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有什么要求

1、办理行政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询问。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

二、

行政处罚适用条件

1、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适用是指行政主体在认定相对方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相对方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如何科以处罚的活动。

3、行政处罚的适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办理行政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询问。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行政诉讼网咨询专业律师。

责任编辑: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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