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网logo

行政案件管辖权异议如何提起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1日 17:33:17

字号:[-缩小 默认 +放大]

一、行政案件管辖权异议如何提起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

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增加或者

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在哪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一审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问题。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的/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的/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出现行政纠纷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被告人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被告人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行政诉讼网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本文内容均来自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或者行政机关网站以及互联网知识整合,如有内容陈旧或者错误,请联系行政诉讼服务平台,以便提供更好的阅读体验。 本文地址:http://www.xzssw.cn/xzgx/8470.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