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害人因司法工作人员违法使用警械而致残的,怎样计算赔偿?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1日 18:35:17
字号:[-缩小 默认 +放大]
残疾,是指受害人身体遭受伤害,致使部分肌体丧失功能不能再恢复,因此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国家赔偿法》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莱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
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的国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这里的被抚养人,应包括残疾者的未成年子女和依*残疾人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如父母、配偶、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以及与残疾者已经形成
扶养关系的人。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支付到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支付到死亡时止。支付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
本文内容均来自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或者行政机关网站以及互联网知识整合,如有内容陈旧或者错误,请联系行政诉讼服务平台,以便提供更好的阅读体验。
本文地址:http://www.xzssw.cn/xzpc-2/9370.html
下一篇:保存证据是否是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