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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是由什么设立的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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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强制执行是由什么设立的

1、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法规进行设立的。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或地方性事务的事项。可以由行政法规进行设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发催告书。行政机关作出

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3、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强制执行决定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4、实施强制执行。在实施强制执行的环节,为了更充分地保障当事人的权利,《行政强制法》规定,除紧急情况外,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

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同时规定,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根据规定,在行政强制执行中不得进行执行和解,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则是实现义务的履行。特别要注意的是,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具有广泛性和法定性。自然,行政相对人不履行的义务,是适用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行政诉讼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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