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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可细化行政强制措施吗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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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章可细化行政强制措施吗

规章制度如果是属于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细化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一条 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措施种类

1、限制人身自由。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限制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一是行政相对人处于

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非

管制不能避免行政相对人对其本人造成危害或对他人构成威胁。二是行政相对人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三是行政相对人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形,非管制不足以预防或救护。

我国相关立法规定了多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2、处置财物。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进行处置,涉及所有权的4项权能,即行政机关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在实践中,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处置财物具体表现为对查封、扣押、冻结、使用、处分以及对财物的使用进行限制等。

3、进入住宅、场所。

当公民的生命、身体、财产有危险,非进入住宅、场所不能实施救护或不能制止危害行为时,显然有必要允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时进入该住宅、场所采取一定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及时进入公民住宅必须有法律明确的授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所以,规章制度如果是属于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细化行政强制措施。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行政诉讼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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