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必须遵循哪些原则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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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法定原则。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二是适当原则。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三是坚持
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因为行政强制只是促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当事人经教育自觉改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的,就不应再采取行政强制。
四是不得为单位和个人谋利原则。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五是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原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
法院在
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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