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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的约定是否属于违约责任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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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滞纳金的约定是否属于违约责任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方支付滞纳金的,该约定属于违约责任,违约一方要按约定支付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有哪些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买卖合同中,如对方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证据的保存:

(1)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场对此问题进行确认,并采取产品共同检验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2)发出质量异议通知书,要求在通知书上记载质量问题属实。

(3)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拍照。

(4)对产品质量交由双方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对取样过程进行

公证。

(5) 双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后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质检。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方支付滞纳金的,支付滞纳金是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一方违约后,要按合同约定支付滞纳金。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行政诉讼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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