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监督是行政诉讼范围吗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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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是行政诉讼范围吗
行政监督是归属于行政诉讼范围。
根据《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
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公正的诉讼程序,纠正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增加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具体的司法审查工作
教育相关的行政工作人员,并使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引以为鉴,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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