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纠纷,如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17日 1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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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内容、相对人等】
适用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项目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国令第 717 号 (2019 年 5 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 7 号(2003 年 8 月)。
【处理程序、申报材料】
一、办事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中方单位。
(二)审批条件
1.申请开展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活动应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采集目的明确、合法;
(3)采集方案合理;
(4)通过伦理审查;
(5)具有负责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部门和管理制度;
(6)具有与采集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
2.禁止性要求:申请开展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活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批准。
二、申请材料
(一)接收方式 电子版申请材料通过网上平台接收,纸质版申请材料可通过窗口或邮寄方式接收:
1.网上平台:https://grants.most.gov.cn;
2.窗口或邮寄接收:科技部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4号楼1层,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邮编:100039;电话:010-88225151)。
(二)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相关案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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