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事放射性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资质认定13006纠纷,如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20日 1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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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内容、相对人等】
适用于从事放射性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资质认定13006项目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六号)第十四条:国家对从事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专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对从事放射性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处理程序、申报材料】
暂无
【相关案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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