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许可证核发13009,如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20日 10: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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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内容、相对人等】
适用于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许可证核发13009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2017年9月1日主席令第七十三号)第三十六条:为核设施提供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服务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许可。
二、《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2007年7月11日国务院令第50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二条: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第十四条:申请领取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或者无损检验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规
【处理程序、申报材料】
暂无
【相关案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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