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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核发13010纠纷,如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20日 10: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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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内容、相对人等】

适用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核发13010项目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2017年9月1日主席令第七十三号)第三十七条:核设施操纵人员以及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无损检验人员等特种工艺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二、《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2007年7月11日国务院令第50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核准颁发资格证书……

【处理程序、申报材料】

暂无

【相关案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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