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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纠纷,如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21日 10: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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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内容、相对人等】

适用于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项目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国内水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为保障水路运输安全,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水路运输市场监测情况,决定在特定的旅客班轮运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航线、水域暂停新增运力许可。

【处理程序、申报材料】

暂无

【相关案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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