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的审批的纠纷,如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20日 17: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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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内容、相对人等】
适用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的审批的纠纷
【服务对象】:
法人;自然人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处理程序、申报材料】
- 程序:

- 2.材料:

【相关案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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