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赔偿是行政处罚吗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2年7月04日 11: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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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赔偿是行政处罚吗?
1.行政赔偿不是行政处罚。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作出行政行为时,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的制度。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秩序的当事人的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一)非法拘留或者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殴打.虐待或煽动.放纵他人殴打.虐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非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五条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范围内消除受害人的影响,恢复名誉,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行政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而不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人员。
2.必须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对外行使行政职权。行政机关必须在职权范围内活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职权行使无关的个人行为,不构成行政赔偿责任。
3.必须是非法行使职权。.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和公民的人身自由只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受到侵求国家赔偿,这是国家赔偿的原则。国家赔偿必须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的违法行为为为先决条件。
4.必须有损害结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必须侵犯公民身份.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或者公民人身权的损害,可以要求国家赔偿,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可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人身权利.财产权受损的,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