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有哪些不同?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16日 16: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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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1.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经依法审查,允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行政主体按照法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行政处罚由很多种,行政处罚是机关单位下达的处罚,其他人进行处罚是不可以交行政处罚的,型获赠处罚必须要有成分的证据并且要走行政程序,否则是无效行政处罚,有对处罚不满意的也是可以进行复议,复议有时间期限,逾期不受理。
二、行政处罚不属于撤销行政许可。
1.不同情形的适用。
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情形。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有过错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贿赂、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应当撤销。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作了具体规定: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渎职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2)批准行政许可的决定超出法定职权;
(3)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违反法定程序;
(4)允许不具有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人;
(五)依法可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行政许可的撤销只适用于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修改或者废除,或者行政许可批准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两种情况。为了公共利益依法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使其无效。
2.不同的追溯力。
撤销的行政许可证本身是合法的,行政许可证从撤销时起就失效了,这是无法追溯的。被撤销的行政许可证本身是非法的,因此被撤销的行政许可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具有追溯性。
3.不同的后果。
无论是撤销或撤销行政许可,都可能对被许可人的既得利益产生影响。被许可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如受贿、欺骗等,由于其自身的过错而不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