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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弊禁考几年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17日 17: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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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弊禁考几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高考作弊的,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

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国家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

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

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处罚怎样判刑

组织考试作弊罪是《

刑法修正案(九)》新设

罪名。我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本款所规定的行为是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

罪名应当确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组织作弊即行为人在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国家考试中,实施了组织作弊的行为。近些年的考试作弊行为大多呈现出“多人对多人”的集团式作案方式,形成了“术业有专攻”的利益链。作弊行为一般通过“传出试题”和“传入答案”两个主要过程来实现。整个作案流程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多人配合,共同牟取暴利,其中组织行为居于核心地位。这里的组织行为是指发起、组建和设立考试作弊的团伙(如招募、雇佣、拉拢、收买相关人员等),为组织考试作弊活动制订计划、进行谋划和布置,实际指挥、调整具体措施的实施、人员的分工与安排等。组织的对象也不仅限于考生,组织家长、监考人员或者相关辅导教师参与作弊的,也属于组织作弊。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高考作弊的,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

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行政诉讼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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