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警察不满意如何投诉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1日 17: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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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警察不满意如何投诉
可以到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进行检举或控告。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对警察不满意的话是可以去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进行检举或控告,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行政诉讼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行政诉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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