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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吗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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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吗

部门规章不能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有权设立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设立部分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第十一条 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部门规章不具有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通常情况下,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也可以享有部分范围内的规章设定权,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行政诉讼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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