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强制措施如何实施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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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强制措施如何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由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后,由行政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
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二、哪些机关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
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
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
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行政强制措施由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后,由行政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行政诉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