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网logo

予行政拘留后是否可以再罚款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35:17

字号:[-缩小 默认 +放大]

一、予行政拘留后是否可以再罚款

对于同一个行政违法行为,只能作出一次处罚。所以处行政拘留时,应当一并处罚款。而不是处行政拘留后,再处罚款,不能分开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

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行政拘留程序违法补偿

公安机关违法拘留人的,权益受损人按如下步骤要求赔偿:

1、赔偿请求人先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申请,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2、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决定赔偿的,会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要是公安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也会在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3、若是公安机关在规定期限内还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若是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公安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公安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行政赔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的程序进行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所以对同一违法行为,如果要拘留也要罚款的,应当一并处罚,不能先拘留后,再处罚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行政诉讼网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本文内容均来自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或者行政机关网站以及互联网知识整合,如有内容陈旧或者错误,请联系行政诉讼服务平台,以便提供更好的阅读体验。 本文地址:http://www.xzssw.cn/xzqzcs/10373.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