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拘留是否属于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35:17
字号:[-缩小 默认 +放大]
一、行政拘留是否属于追究刑事责任
不属于。
1、
刑事拘留、
逮捕、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都是追究刑事责任过程中,法定的强制措施,不是
刑法规定的刑罚。
2、被刑事拘留不能算是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有
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才算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法律规定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四条 扭送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被刑事拘留不能算是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要法院判决之后才可以判定的,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行政诉讼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行政诉讼网相关律师。
本文内容均来自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或者行政机关网站以及互联网知识整合,如有内容陈旧或者错误,请联系行政诉讼服务平台,以便提供更好的阅读体验。
本文地址:http://www.xzssw.cn/xzqzcs/10651.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