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网logo

娱乐场所备案项目发生变更怎么办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38:17

字号:[-缩小 默认 +放大]

娱乐场所备案项目发生变更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娱乐场所登记项目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申请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消防、卫生、

环境保护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娱乐场所卖淫如何处罚

(一)卖淫、

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

行政拘留、收容

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

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

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娱乐场所登记项目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行政诉讼网进行

法律咨询。

责任编辑: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本文内容均来自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或者行政机关网站以及互联网知识整合,如有内容陈旧或者错误,请联系行政诉讼服务平台,以便提供更好的阅读体验。 本文地址:http://www.xzssw.cn/xzqzflfg/12341.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