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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公证强制执行有效期限

来源:行政诉讼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22日 18: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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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

债务人能够还款,其中一种方法就是双方就其合法

借贷行为达成一个借款协议,并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当借款期满,债务人拒绝还款时,

债权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债权人再将执行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很快便能使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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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程序规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债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出具执行证书。执行证书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出具”。

所谓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索债款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义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公证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即可不经过诉讼,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活动。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借款合同可以强制执行公证,借款公证强制执行是有一定的期限的,一般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行政诉讼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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